核心提示:(乐安红十字会):为更加深入了解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更好地审议有关红十字会法规草案,自9月9日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分赴全省陆续开展《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视察调研工作。 10月11日,江西省人大法制委...
(乐安红十字会):为更加深入了解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更好地审议有关红十字会法规草案,自9月9日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分赴全省陆续开展《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视察调研工作。10月11日,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叶敏健、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戴莹等视察调研组一行,深入乐安县视察调研《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和县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饶举元、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娄红玲、乐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乐明、副主任许良贵、县政府副县长叶芝云、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孔强、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郭玉棠陪同。
视察调研组听取了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叶芝云、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郭玉棠对乐安县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对条例制定意见建议的汇报,并围绕修改完善《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征求县人大及财政、审计、卫健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戴莹在视察调研中对乐安县红十字会在单列办公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乐安红会从零开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人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常务副会长郭玉棠的带领下,勇于担当,务实奉献,依法履职尽责,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充分彰显了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助手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叶敏健在讲话中指出,以立法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是各级人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切实把握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红十字会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我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已经列入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此次再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条例更加完善充分,确保法规符合上位法的最新要求,努力为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视察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乐安县鳌溪镇下大街社区“博爱家园”项目点,详细了解了“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等。
据悉,《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有望于今年年底正式出台。